单 位:广州中医药大学总务后勤部
一、项目编号:ZWHQB-202509
二、项目名称:大学城国际楼G栋4-10楼原状维修项目监理服务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55000.00元。
五、项目需求部门:总务后勤部工程科
六、项目内容:大学城国际楼G栋4-10楼原状维修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
七、投标人资格: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度的财务状况说明文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资质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4)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2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6.无因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得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名单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承诺函》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八、除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外的其他谈判无效条件外,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无效。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标活动;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出的谈判资料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其他按采购法规定谈判无效的条件。
九、采购项目要求(具体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十、投标人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到招标事宜联系人邮箱:031892@gzucm.edu.cn,以收到确认成功报名回复邮件为报名成功。发邮件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日 16:30止。
2.投标人邮件方式报名需提交PDF盖章版《**公司资格文件》:
①营业执照(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
③《意向单位报名表》(见附件);
④相应资质材料(本公告第七条投标人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
1.送达方式:中国邮政寄达(拒收其他快递)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414室 李老师 020-39358575。
2.寄达时间:2025年6月5日16:30前寄达。
十二、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标书相关材料均须盖公司印章,并做好密封工作。
十三、询价采购评审时间: 2025年6月6日9:30。
十四、询价采购评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4楼会议室(投标人无需参会)。
十五、联系人:
技 术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20-39358511
招标事宜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0-39358575
附件:
1.《谈判文件》
2.《意向单位报名表》
3.《合同模板》
广州中医药大学总务后勤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