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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生产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2019-11-13  


中医后勤管〔2019〕44号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

生产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后勤生产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后勤实际情况,经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规定,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6日   

后勤管理处生产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后勤管理处生产用车是指经政府部门定编,按照《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配置,经学校授权同意给后勤管理处使用,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保障的车辆

第二条  为规范后勤生产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用车管理

第三条  后勤生产用车的使用范围:

(一) 饭堂或超市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 维修抢修人员和工程材料运送工作

(三) 学校大型会议活动物资运送工作

第四条  如无法安排用车,各部门可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以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租用社会车辆进行保障,费用可根据财务规定报销。

第五条  申请使用生产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并于用车前一天16:00前提交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作为派车凭证。部门若变更用车计划,应在出车时间两小时前通知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否则不保证用车。

第六条  生产用车的使用时间如果较为固定,可与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确定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 后勤生产用车原则上由专职司机负责,并由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调派。

第八条  后勤生产用车中的某些类型车辆(如货车)经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批准后可相对固定于中心实体使用,使用人员应做好用车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章车辆管理

第九条  后勤生产用车严格实行回校停放制度,非工作时间集中停放在三元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指定地点,车辆钥匙集中上交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管理。

第十条  后勤生产用车配备粤通卡及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严禁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挪作他用,违者查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时,由驾驶员垫付现金缴费,用车任务完成后,费用可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  后勤生产用车定点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必须送定点修理厂维修保养。车辆实行例保和年检保养,保证车况良好,确保交通安全。

十二  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填写《车辆报修记录单》,报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审核,前往定点维修厂维修。大额维修时(发动机、波箱、全车电路、底盘、空调系统、车身翻新等),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修理范围的,由本人承担额外的维修费用。定点维修厂无法维修的项目,须报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到其他厂维修。

十三  后勤生产用车不得对外出租、出借,不得私用。

第十四条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学习。

第十五条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灯光、方向、制动、技术状况、车容车貌等车况,及时排除故障。出车前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状态及其性能是否正常。

十六  驾驶员应服从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的工作安排,接到出车任务后凭派车单出车。上班期间须在司机班办公室待命,严禁擅离职守,否则按缺勤处理。

十七  驾驶员出车必须有经审批后的“用车申请”方可出车,若无审批手续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驾驶员出车须建立行车日志(填写用车申请单),遵循先登记后使用谁驾驶、谁登记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理用车登记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任何未办理用车手续所产生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后勤生产用车钥匙借取和送还须与司机班负责人交接遇特殊情况时,须经司机班负责人同意后,确认交还时间,并作登记。

章经费管理

二十  后勤生产用车运行经费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使用后勤生产用车时须按规定缴纳交通费用,由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定期和财务部门结算。

第二十一  用车人应当认真审核公里数、候时、路桥费等行车费用,并在用车单上签名确认。司机班负责人每月10日前核对各部门的用车情况,对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情况进行核查每月统计生产用车经费支出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后勤生产用车产生维修、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人员岗位、里程补贴等经费报销须经综合科司机班负责人审核并签名确认后报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

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用车申请单(一联)

                 单号:

用车部门

拟出车时间

   

联系人

目的地

用车人姓名

用途

经费项目卡号

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 日

车牌号码

车类

出车时间

收车时间

里程表出车计数

里程表收车计数

行驶公里合计

金额

驾驶员签名

用车人签名

司机班意见

备注

用车申请单一联用于财务报账,二联用于司机班留存。









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用车申请单(二联)

                 单号:

用车部门

拟出车时间

   

联系人

目的地

用车人姓名

用途

经费项目卡号

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 日

车牌号码

车类

出车时间

收车时间

里程表出车计数

里程表收车计数

行驶公里合计

金额

驾驶员签名

用车人签名

司机班意见

备注

用车申请单一联用于财务报账,二联用于司机班留存。









广州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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